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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婚姻遭遇房产这道坎 夫妻也要明算帐 输出PDF 打印 E-mail
    买新房,当然是件愉快的事儿。然而产权上写男方的名字还是女方的名字?这成为如今让不少年轻夫妇在购房时颇费心思的问题。华西都市报房产热线近来就接到不少咨询关于产权证上的署名问题。有些人对在产权证上署谁的名字感到“无所谓”;而有些人却对此格外在意,甚者因为房产证上的署名问题,夫妻间互不信任,最终导致婚姻在遭遇到房产这一问题时,无法逾越,最后走到离婚的地步。     财产分清婚前婚后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什么标志着房产的取得?是签定买房合同、还是房款发票、还是取得房屋产权证?一般认为,还是以产权证作为国家确权的标志,表示产权人最终取得房屋所有权。如果你结婚前买的房子办下来产权证,并且是你的名字,那么,这房子就是你的婚前财产,归你自己所有。因此,对婚前取得的房屋财产而言,产权证上署谁的名字就显得很重要。还有一种情况,一方确实是婚前交款购房,但是是在婚后才取得房产权证书的,该房产权的取得完全是一方婚前金钱价值的转换,购房合同、发票等足以说明问题,因此应当认为是一方的婚前财产。有些人是在婚前用一方或双方的积蓄交的购房首付款,其余靠银行按揭贷款解决,在婚后用一方的收入每月还本息。如果没有其他的约定或者证明,那么,结婚后还贷用的钱一定是婚后的收入。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归还按揭贷款的钱不论是一方的收入,或是双方的收入,都应是夫妻共同财产。这部分钱款的价值最终转化为房屋财产的一部分,即出除去首付款部分外的房屋价值。对于首付款部分,如果是用一方的收入支付的,应当算是该一方婚前财产。实践中有很多是恋爱或者同居的男女双方,用双方的积蓄支付的首付款,但在购房合同中可能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实际上,他们双方购买这房屋的本意必然是共同出资、共同使用、共同收益,所以应该算是共有财产,当然,婚前可能不算是夫妻共有,但可以算是共同共有。

    离婚时房产怎么分

    住房分割最主要的问题就是按揭贷款的问题。按揭贷款很可能要还上十几年、几十年,很多婚姻却没有这样持久。离婚时这些债务该怎么办?《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共同债务的确定与共同财产的确定是相对应的,由于离婚后,房屋一般只能由一方占有、使用,或者确权给一方所有,所以如果取得房屋的一方按照房屋整体的价值给予了另一方合理补偿,就意味着,他们将整栋房屋作为了夫妻共同财产。那么,为购买该房屋而借的全部按揭贷款就都是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该算做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否则,按照全值分割该房屋,却不承担相应债务,这是不公平的。如果取得房屋一方不按照全值给予另一方补偿,那么,离婚后继续发生的按揭贷款就不是共同债务而只是单方债务了,应该由取得该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独立偿还。

    故事:产权署名有点烦

    在网络公司工作的刘先生和妻子在今年初买了一套子,办产权证时,刘先生主动提出“就写她的名字吧”。他说,在通常情况下,夫妻买房,产权证上一般署的是男方的名字,这对女方不公平,也有违男女平等的原则。“虽然太太并没特别要求,但还是这样让大家心里舒服点”。他这么说。做生意的王先生夫妇就没这么洒脱了。王和妻子谢萍去年下半年看中了一套新房准备结婚,在办理产权证时,谢萍坚决要求署自己的名字,王当时虽有不悦,却并没有过多反对。婚后,小两口免不了有些争吵,每次争吵时,王先生就以“产权证还不是署了你的名”作武器,这让谢萍很不舒服。两人越吵越厉害,今年初离了婚。

    共有:署谁的名字都一样

    房屋产权证署谁的名真的那么重要吗?《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购买的的房产,如果双方没有特别约定,都是夫妻共同财产。署谁的名都是一样。按揭购房还贷用的钱也是婚后的收入,所以也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在日常的房产交易中,也出现过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共同所有的房子出售的情况。为了避免这类事件,房屋产权部门规定,如果你想卖掉现有的旧房子,在办理买卖过户时,有关部门会要求夫妻双方一起到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这就是为了保护产权共有人的合法权益。在现实生活中,将房屋这类大宗财产约定作为一方财产的较为少见,大部分都是配偶共有。对于这类共同财产,登记机关也同意由配偶一方申请登记,只是在对房屋进行处分发生时,方由另一方作为共有人行使权利。《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也规定,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因此,房屋所有权证上所有权人列一人姓名,并不影响夫妻共有。

    例外:指定约定更优先

    那是不是说,婚后的财产就一定就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呢?黄女士就遇到这样的问题。前两天,黄女士想买一套房子留给自己的女儿,她的女儿已经结婚,但黄女士认为现在的年轻人婚姻的稳定性不高,总要为女儿日后的生活考虑一下。这套房子现在也不打算让小夫妇俩知道,怕因为房子让小夫妇不和。黄女士为此犯了愁,有什么办法能让这套房子只留给女儿呢?其实并不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得到一切财产都归夫妻双方所共有,在《婚姻法》第十八条有这样的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只要黄女士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说明自己买的这套房子只归自己的女儿所有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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