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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侦探律师网特聘著名律师李梦舟先生为本网站常驻台湾的特派员,办理台湾与大陆间的婚姻、继承案件。
  李梦舟为第一位在台湾有永久居留权和工作权并继续持有大陆律师执照的中国资深涉台律师,熟悉台湾涉陆法律、大陆涉台法律及两岸政策。李梦舟律师十年多前开始在台湾居住并往返于台湾与大陆,是台湾国际法律事务所顾问,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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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起草婚前、婚内财产约定简介 输出PDF 打印 E-mail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实际上,立法精神对于夫妻财产约定是采用鼓励的态度。但由于夫妻关系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与合同法的财产属性有所区别,当事人在订立相关婚前、婚内财产协议时,往往不明确、操作性不强,因此,由律师代为起草婚前、婚内财产协议应当是相当重要的。
  目前,婚姻律师网代理起草婚前、婚内财产协议的收费标准是:
  
不论财产数额,起草协议收费人民币五百元。有意聘请律师代书者,请直接与律师面谈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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