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遗产继承律师-私家侦探联盟-台湾律师-涉台离婚-涉台继承 - 免费离婚咨询,婚姻咨询,婚姻法律查询,代理上海离婚、涉外离婚、财产继承案件并有私人侦探为您24小时调查取证
主菜单
首页
新闻动态
离婚指南
财产继承
诉讼常识
涉外婚姻继承
离婚案例
继承案例
法律文书
业务范围
网站导航
站内搜索
   上海离婚律师-遗产继承律师-私家侦探联盟-台湾律师-涉台离婚-涉台继承
   
最新业务文章
热门业务文章
新闻快讯
  经过本站全体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本站的访问量首次突破一千人次。昨日晨七时三十分,我网站的访问量累计为16521,今晨为17608,二十四小时内访问量为1087人次!

  本站人气的日益上升与本站内部工作人员、各界朋友及广大网友的热情支持和鼓励是分不开的,本站一定以此为前进的动力,鼓足马力,继续前进!!!


免费法律咨询电话
代理起草婚前、婚内财产约定简介 输出PDF 打印 E-mail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实际上,立法精神对于夫妻财产约定是采用鼓励的态度。但由于夫妻关系具有强烈的人身属性,与合同法的财产属性有所区别,当事人在订立相关婚前、婚内财产协议时,往往不明确、操作性不强,因此,由律师代为起草婚前、婚内财产协议应当是相当重要的。
  目前,婚姻律师网代理起草婚前、婚内财产协议的收费标准是:
  
不论财产数额,起草协议收费人民币五百元。有意聘请律师代书者,请直接与律师面谈事宜。

< 上一篇   下一篇 >
 
离婚侦探律师网2004年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311号(恒城花苑)甲-2202
电话:021-33197353(9:00-17:30) 传真:021-23010425 值班律师手机:13641762048
沪ICP备050529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