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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输出PDF 打印 E-mail
  我是一位尚未满20周岁的女孩,去年我在网络上结识了一个男孩,经过一段时间了解后,我们决定结婚,可双方的父母坚决反对。我俩利用不正当手段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可是上月我父母突然向法院申请要求宣告我俩的婚姻关系无效。请问,我父母有权申请吗?   无效婚姻通过司法或行政程序予以确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无效的主体是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一)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二)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三)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四)以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与患病者共同生活的近亲属。按来信所述你尚未达到法定婚龄,所以,你父母有权申请宣告你们的婚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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