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遗产继承律师-私家侦探联盟-台湾律师-涉台离婚-涉台继承 - 免费离婚咨询,婚姻咨询,婚姻法律查询,代理上海离婚、涉外离婚、财产继承案件并有私人侦探为您24小时调查取证
主菜单
首页
新闻动态
离婚指南
财产继承
诉讼常识
涉外婚姻继承
离婚案例
继承案例
法律文书
业务范围
网站导航
站内搜索
   上海离婚律师-遗产继承律师-私家侦探联盟-台湾律师-涉台离婚-涉台继承
   
最新指南
热门指南
新闻快讯

  随着业务的不断扩大和工作人员的增多,离婚侦探网现有的办公条件已经显得不堪重荷,为了更好地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我们花费了很大的费用在黄金地段租下了大面积的装修豪华办公场地,2005年11月26日,离婚侦探律师网上海总站正式迁址到中国上海四平路311号(恒城花苑)甲-2202。特此告知!


免费法律咨询电话
两周岁以上的孩子应该判归哪一方抚养? 输出PDF 打印 E-mail
   对两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方和母方都要求随其生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的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二、子女平时随其生活的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其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三、无其他子女的一方;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有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五、父方、母方条件相同,可视子女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生活的情况,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抚育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条件,可作为优先考虑与父或与母方生活的条件。
    
六、被抚育的子女已满十周岁,应按子女的选择,直接抚养,在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前提下,也可以准许。
< 上一篇   下一篇 >
 
离婚侦探律师网2004年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311号(恒城花苑)甲-2202
电话:021-33197353(9:00-17:30) 传真:021-23010425 值班律师手机:13641762048
沪ICP备050529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