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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侦探律师网特聘著名律师李梦舟先生为本网站常驻台湾的特派员,办理台湾与大陆间的婚姻、继承案件。
  李梦舟为第一位在台湾有永久居留权和工作权并继续持有大陆律师执照的中国资深涉台律师,熟悉台湾涉陆法律、大陆涉台法律及两岸政策。李梦舟律师十年多前开始在台湾居住并往返于台湾与大陆,是台湾国际法律事务所顾问,从事法律工作二十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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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法律有何要求? 输出PDF 打印 E-mail
  一、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二、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三、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四、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五、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六、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七、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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